退休再就业要打好“法律补丁” e7q=Wf
最美不过夕阳红。很多老年人在退休后开启了颐养天年、享受天伦之乐的生活模式。但也有一些忙惯了的、想要继续发光发热的老人,选择了重新上岗再就业。退休人员再上岗的优势是工作经验丰富,可以继续发光发热,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也降低了,所以很多单位乐意返聘退休人员。退休职工再就业也面临着法律风险。(2月17日《法制日报》) gT2[M/\F
退休人员在身体条件许可的情况下,能发挥自己一技之长,为单位和社会再发余热,原本也是一个不错的事情。一方面,可以打发退休后的闲暇时光,给退休后续一个缓冲和过度;另一方面,也能解决有些岗位青黄不接,影响工作持续有效开展。 `~ Xe
然而,退休再就业也存在不小的法律风险。比如:现在很多用人单位,在使用退休人员时,只有口头上的劳务关系,并无纸面上的劳动关系。一旦遇到劳务纠纷,法律也难以为其撑腰和做主。如:劳动时间、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等等,都存在显而易见的漏洞。 x&N |